1.可能在5年以上。但具体要分析所收受的12万元是否全部属于受贿所得,是否全部是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所得。所以减除非受贿所得若低于10万元的,就另作考虑了。
2.收受贿赂后畏罪退还,不影响受贿罪成立,即使行贿方接收了,已构成的受贿罪也不受影响。
3.若可以推知用于谋利送礼收礼,则不影响成立。但一般性节日馈赠等,收受并不因此为之利用职权谋利的,不认定为受贿。
4.善意正常商务往来提醒,不认定为利用职权为对方谋利。事后自发的感谢费因此不认定为受贿款。但所提醒的若是在本职以外的人不能知道的,便可能进入受贿范围了。
关键在于是否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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