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要求员工签劳动合同,而最终没签,先提起投诉如何处理

一员工在职期间公司曾三次将劳动合同交给他,大家出于信任也没有特别在意或催促其签劳动合同,结果离职后以未由公司签劳动合同为名向劳动局投诉,要求公司按每个月双倍工资给其补偿,其有预谋的先将其在公司中的考勤记录让同事打印出来(此考勤记录中无我司盖章及抬头无公司名称)。期间劳动局先期和我们进行了劳动调解(非公司法人去调解的 也没有公司明确的授权,只是去调解的人是公司股东之一),后因其要求赔偿双倍目前公司不接受,只能接受社保补缴。目前这人就死咬着公司没有给他签劳动合同,也没有要求过他签劳动合同(当时给他劳动合同时无录音或是其拒签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但其入职时有签字填写过员工信息登记表,表格中有明确的须知栏 其中一条是要求劳动者在用工1个月内主动到人事部门来签劳动合同,若未能过来签即视为拒绝签劳动合同。像这种情况作为公司如何处理合适呢?是让其申请劳动仲裁还是走法律程序对公司更有利?谢谢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3-06-14-状态:未解决]
李永军律师的解答:

员工离职时以企业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请求双倍赔偿的,不予支持,但需要企业举证已告知并敦促但员工拒不签订,而这在实际中往往很难。所以,员工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不应该与其建立劳动关系。

我咨询李永军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医疗事故 股份转让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个人独资 刑事辩护 国际贸易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永军律师 > 李永军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