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宅基地归属问题
95年建房,当时宅基地是通过用自己的农田和别的村民的农田换了以后建的,通过了政府的批准,但是换农田双方之间没有立下字据。今年拆迁,政府首先给了80%的拆迁款,剩下的20%约定是新房建成后不超建筑面积交尾款。现在房子建造竣工后政府要求首先签署一个土地流转合同才给尾款,不签不给钱。原因是原来换地的人家要求收回换给我家二十年的宅基地,村官让签的土地流转合同也是没有填写任何的田地面积,补贴的具体金额,意在把本该属于我家宅基地的每年的补贴还给二十多年前的人家。请问一下,首先,这个拆迁尾款扣着不给是否违法。第二,二十年的宅基地是否受法律保护,该归谁家。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5-01-31-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