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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补偿费问题
我一年来,单位安排早晚加班、周末加班及法定节假日加班有60天,加上年休假14天,共74天未休,现单位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要我将74天一次休完,给我计2个月另加14天工资,我认为不合理,应按21.75天为一个月,但公司说都是这么计算的,休假是连续的。我想咨询应该如何算。
咨询者:
fa2147614703
江苏
[
咨询时间:2016-08-15
-
状态:未解决
]
戴雅静律师的解答:
您好可以咨询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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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雅静律师
执业机构:
江苏慎韬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江苏 常州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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