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盼回复
法院没有在三日内做出回避申请决定书,违法吗?
我于2016年10月10日,向徐州市开发区法院递交回避申请,已经13天了,至今没有收到法院的口头或书面回避申请决定书,法院违法吗?
补充提问:
“看是否符合回避条件来定。”
民诉法第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徐州市开发区法院收到我递交的回避申请,已经23天了,法院至今没有做出口头或书面关于回避申请的决定书,如此,法院违法吗?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6-10-23-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