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着手继承父母的遗产分割住

王老去世八年了,近来老伴也病逝,他们三个儿子开始着手继承父母的遗产分割住房,因分的不匀,发生争议,此时老二拿出老父八年前的遗嘱,遗嘱内容是:我(王老)的遗产仅给儿子,且只给遗产得的少的儿子,也即用我的遗产给得少的儿子补差,直至补平补到三个儿子得的遗产一样多。这份遗嘱格式正确,要件齐全。请问:这份八年前且没有指定继承人姓名的遗嘱有效吗?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6-12-09-状态:未解决]
戴雅静律师的解答:

内容含糊。什么叫得的少的不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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