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醉驾追尾我的电动三轮车,为何我方要付次要责任?

前几天晚10点,我家亲戚驾驶电动三轮车干活回家的路上,当时下着雨,他妻子蹲在三轮轮车后斗,其妻子看到后面有车行驶就打手势示意后面车辆慢行,结果后车还是从后面撞上了,他们的电动三轮车,我亲戚背后肋骨断了几根,大腿靠胯骨的地方也断了,其妻子双膝内有淤血,身上都是皮外伤,当时对方司机下来时,身上有酒味,下车看看就要跑,我亲戚的妻子硬拉着不让走,直到交警到场,当时对方车当时没有前后牌照,后经过交警认定对方是醉酒驾驶,认定书上说我家亲戚的电动三轮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所以要付次要责任,我很不明白,为什么对方醉驾车造成事故,我方为何要付责任?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3-09-26-状态:未解决]
王鑫律师的解答:

醉驾是行政或刑事责任,划分赔偿责任是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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