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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的试用期是三个月,但工作了7天,公司就以不适合该职位为由解雇我,并说从法律的角度我这几天是没有工资的,因为法律规定,试用期工作不超过7天的不发工资,超过了7天才有工资。请问法律上有这条规定吗?谢谢
咨询者:
fa489707
广东
[
咨询时间:2013-07-14
-
状态:未解决
]
邓开明律师的解答:
工厂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对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工厂应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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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开明律师
执业机构:
广东信而立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广东 东莞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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