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行为到底犯法不?
我一个好朋友向我借钱。由于关系较好,比较信任,当时就口头协议,就没有写借条,到了口头协议的日期,他就一直拖欠不还,持续了半年再要,他就不认债了,再后来打他的电话他不接,到他家也没有人。最后实在不得已,请了几个朋友专门找了他一段时间。找到他的同时把他本人和他的车请到了一个地方,在请他的这过程中没有用任何工具,也没有动过手。
请过来后他自动提出写借条并且用他的小车作为抵押。
就以上请他的这一过程到底犯法不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02-21-状态:已解决]
尹丽律师的解答:
这位朋友,你的问题,我是这样看的:你如果没有对他施以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是他主动提出写借条并且用他的小车作为抵押的话,你的做法不违反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