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纠纷

您好,我父亲去世后我把存款和丧葬费以及房子都让给了弟弟们,现在他们却诬蔑我说另有十万块钱被我独占把我告上法庭了。我手上有父亲的存折,一部分钱用在了父亲后事,剩下的给了他们,办丧事时有好多没有发票的,但有证人,如果他们让我证明钱去处我无法证明,会不会对我无利?我手上还有他们当初向父亲借钱的借条,可否提出借条的钱作为父亲的遗产?关于房子问题,目前房子是公房,当初是按人口分配的,户主是我父亲,我的户口不再这了并且贷款买了房,只有一个弟弟户口是在房子那,但好几年没和父亲共同居住过,请问我有没有对这房屋的居住权?或有我一部分?如果没有,那变更户主的话我可不可以不同意变更给他们?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09-08-11-状态:未解决]
袁晓东律师的解答:

1、他们起诉先要提供你父亲的遗产证据。存折上钱的去向可以通过证据证明。

2、借出去的钱属于你父亲生前的债权,属于遗产。

3、这种房子按规定在你父亲去世后是要收回的,如果没有收回,你父亲的合法继承人都可以主张承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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