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相关问题

情况说明:
1、父亲刚刚去世,生前未立遗嘱,家里有妈妈,哥哥(有残疾),我和奶奶,奶奶一直与叔叔在一起生活。
2、父亲从小(10岁左右)离开爷爷奶奶,与曾祖父曾祖母一起生活。后来,父亲1968年下乡,所有生活来源完全依靠自己。
疑问:
1、遗产包括哪些?房屋产权在父亲名下,部分储蓄(除工资,无外来收入)以母亲名义存储,遗产是否包括这部分储蓄?
2、我家里的情况,遗产在无法协商分配的情况下按法律规定应该如何分配?具体说明每人所占百分比。
3、我在上海,奶奶在沈阳,无论继承或放弃继承遗产,是否可以在外地做公证?如果可以在外地做公证的话,应该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09-10-03-状态:未解决]
袁晓东律师的解答:

1、如果你父母之间没有对于夫妻财产做特别的约定,而且房子和存款都是在你父母婚后取得,那房子和存款的一半是你父亲的遗产。2、协商不成按法定继承进行,继承人是你、你哥哥、你妈妈、你奶奶四人,一般是平均分割,如果你哥哥因缺乏劳动能力而生活有特殊困难在分配遗产上可以适当照顾。对于对你父亲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共同生活的可以多分。3、继承和放弃公正不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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