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订钱,签合同后,卖方不想卖了,如何赔偿?

卖方在正在办理私产房期间,我与其签订了购买合同,并交纳一万订金,要等到房产证下来再办理贷款,评估,过户等手续,但一个月后,卖房房产证下来了,想违约,不卖了,而合同里只说退回订金,合同就自动解除,请问,我要就想买他的房子,如果起诉,能成功吗?或者是他还有什么违约赔偿金吗?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09-10-26-状态:未解决]
袁晓东律师的解答:

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性一般会得到法律的维持,在合同能履行的前提下合同解除权将受到严格的限制,你可以在掌握一定技巧的情况下,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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