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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凭纠纷
您好,我租房未满合同期因为有事需要退房,当多交一个月房租作为押金,现在我违约不要押金了,可是房主不答应,他仍然要我每个月必须交月租直到我找到下一个租住者为止,合同书上只写有违约交违约金,多少并未指明,请问我该如何违护自己权利???按照法律我应该交多少违约金???
咨询者:
fa108812
天津
[
咨询时间:2009-11-04
-
状态:未解决
]
袁晓东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解除合同,但要通知对方,注意保留证据。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对方主张赔偿要有合理证据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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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晓东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镜凯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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