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落户协议违约金
毕业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3年,违约金3000元。今天又让签一份就业落户协议书,其中有一条:
办理落户手续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3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否则违约,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请问这条是否合理?我应不应该签这份协议书?如果签了,以后违约是否需要付违约金?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1-09-21-状态:未解决]
袁晓东律师的解答:
作为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情况法律是有严格规定的,公司提出的这项违约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无效条款,你对于这个违约条款没有履行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