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的困惑(房子问题)
我今年3月30日交了3层首付买了期房,明年10月交房。当时签了购房合同,当时合同有一条单方可以退房,交房款总额5%违约金。现在我的贷款办下来啦,但我由于家庭方面的问题我想退房了,不想要这个房子了,找到开发商,开发商说银行抵押没办下来拿不到合同,并且说了不能退房。到现在6月底啦 我还拿不到最开始的那个合同,开发商这合法吗?还有,我去问了当地的房产局,他们说银行贷款办下来的不能退房,这合法吗?买卖本来就是一个公平,当时正因为合同中有那一条可以单方退房,我才签的合同,现在合同也拿不到,房产局也说不能退房,我实在郁闷死啦,想向大家咨询一下,通过法律手段是否能维护我们消费者的权益?我还能退成这个房子吗?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0-06-23-状态:未解决]
袁晓东律师的解答:
合同的约定只要不是违法,是双方自愿,那就是有效的。你可以依合同约定在承担违约金的前提下退房,这与贷款无关,贷款合同只是从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