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工资
我从2010年06月22日开始进入一家KTV做音响师的工作,2010年07月30日我打书面辞职申请,公司于2010年08月06号让我回家不再去,并拒绝支付给我工资。规定每月10日发工资,公司从没和我签合同,也没给我交过保险,也从没支付给我一分钱,能证明我在那工作时间的证据,全都在公司手里,除了人证。我应该如何解决?
补充提问:
08月11号又去讨要工资,被拒绝。气愤之下,我发短信给经理,说会通过媒体和法律手段。现在收到恐吓威胁电话,说要弄死我。还打电话给我的家人,谎称是我朋友,打听我在哪儿。还收到该经理手机发送的多条恐吓短信,说我去应聘时他知道我的家庭住址等详细资料,多次说他们要绑架我等等。我是否可以去公安局举报该KTV涉黑涉黄(店里有多名坐台小姐)?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08-07-状态:未解决]
袁晓东律师的解答:
人证可以做为证据,但是需要再补偿其他的证据,如录音证据。如果其他证据实在没有,证人必须在两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