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劳动关系
2009年大连法院一份终审判决,认定我1986年我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大连市分公司的沙河口区办事处工作,是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我以此判决为据,起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大连市分公司,2010年,该院另一份判决,认定我1986年我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大连市分公司的沙河口区办事处工作,是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大连市分公司的沙河口区办事处建立劳动关系,后一判决不执行前一份判决认定,是否错误,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8-23-状态:已解决]
袁晓东律师的解答:
前一份判决对于事实的认定有既判力,后一份判决直接推翻前一份判决认定的内容没有法律依据,生效判决的推翻必须进过再审的程序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