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移动分公司乱收费什么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各位律师朋友:你们好!我投诉无门,下面的材料是我向工信部投诉的内容,请各位律师朋友帮我看看,我如何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

申诉人是一名中国移动的普通消费者,自2008年开通13825884277号码,申诉人所使用的是中国移动开户56元月租省内接听免费套餐。申诉人在2009年9月份发现每月的话费逐月增加,于是去打印清单才知道,申诉人在汕头市区接听来电时被收一些“福建漫游费”。所以申诉人到中国移动汕头金东营业厅查询以前的清单时,营业厅人员说只能提供近期三个月的清单其它月份没有数据被拒绝查询,当时申诉人把问题反映给中国移动工作人员。到2009年10月份10086(中国移动)给申诉人来电,说反映的问题只能退还申诉人三个月的边界漫游费。申诉人并未出省,没有在省边界使用为何会产生边界漫游费呢? 申诉人认为这是乱收费行为,因此向汕头移动提出投诉要求自(2008年至今)所扣“福建漫游话费应双倍返还,但是汕头移动却拒绝了申诉人的这一合理要求,对于此结果申诉人明确表示不满。申诉人认为汕头移动的行为严重侵犯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1: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改变或者变相改变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变相增加收费项目;
2:严重违反了《电信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五款之规定,拒不履行对社会做出的公开承诺(中国移动集团公司的八大服务承诺话费误差双倍返还)
3;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第十一条之规定,严重侵犯了申诉人的公平交易权和获得赔偿的权利。
申诉要求:
1:要求被申诉人立即规范自身服务行为,按照中国移动集团公司的公开承诺【话费误差双倍返还】对于申诉人所产生的边界漫游费(自2009年1月至今)给予双倍返还。
2:强烈要求严格按照《电信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对被申诉人做出罚款,并责令被申诉人向申诉人做出道歉。
3:责令汕头移动加强基站建设,避免类似侵害消费者行为的事情再次发生。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08-30-状态:未解决]
袁晓东律师的解答:

可以在收集证据的基础上,起诉对方存在消费上的欺诈,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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