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通过法律的途径要回我的钱

8月30号我在爱家奥特莱斯经过招商部经理同意我把押金交给出摊位的人,那人把她的押金给我。过了三小时招商部经理说商场不同意给我做,我跟商场没签合同,她不让我做的话,那摊位等于还是那出摊位的人,我把押金条给她,她把钱给我就行了,现在她不给我钱,让我跟商场要!我改怎么办
补充提问:
那人把她的押金条给我了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9-07-状态:已解决]
袁晓东律师的解答:

你手里的押金条就是对方收取你押金的证据,你可以直接跟收你押金的出摊位人要回,跟商场没有法律上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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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镜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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