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与精神病

九年以前,我买了一套单位职改房。单位卖给他,他马上就转给我。他的丈夫与我签的售房协议。现在他的子女,以他妈是精神病为理由,09年清醒现将我告上法庭要求返还住房。请问我的胜算如何?
补充提问:
02年入住,房产证是单位总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是他的名字。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0-09-28-状态:已解决]
袁晓东律师的解答:

你取得房屋的行为在法律上视为善意取得,对方无权主张无效,也无权主张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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