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费该谁付?
律师您好,我今年毕业后租房,住了大约一个月的时间感觉喉部不适,怀疑是室内空气甲醛超标。跟房东说明情况后,房东让我联系治理公司。三方都到场后房东同意进行室内治理。治理完后签约的时候治理方说谁签字都可以,房东就让我签了字,当时房东只交了300元的押金,同意复检后再交剩余部分800元。但现在她以我签字为名,不交剩下的治理费用,让治理公司找签字的人要钱。请问您:根据法律是不是我要交这剩下的钱,房东有没有交治理费的义务?当时治理方以没有印泥为由没有盖公司的公章,只有双方的签字,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我对法律了解很少,非常期待并感谢解答!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08-07-31-状态:已解决]
袁晓东律师的解答:
合同虽然没有盖单位的章,但对方员工是职务行为,而且你又是明知的,合同有效。关于你支付的费用可以基于你与房东的租赁合同关系向房东主张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