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
我有一亲戚骑摩托车撞了一骑自行车的行人,造成对方手腕骨折,交警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人在我亲戚,此损伤正常手术只需3000元左右,但由于对方出院后自身护理不当,造成二次手术,共花去医药费15000元(也已由我亲戚支付了)。现对方要求我亲戚再赔偿30000元(其中误工费15000元,营养费护理费5000元,后期手术费用5000元,其它费用5000元),我亲戚不同意对方要求。只同意再赔偿10000元。请问:如果对方通过法院民事诉讼,我亲戚能胜诉吗?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09-03-09-状态:未解决]
袁晓东律师的解答:
可结合病历、诊断证明以及其他证据审核对方提出的费用的合理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