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工伤吗?律师高手帮帮忙?急急急

伟大的律师您好:
事情是这样的,我妈再学校食堂上班,前几天因同事的失误,把我妈的头给砸了,当时就晕了,头上砸出个大包,苏醒后头又疼又晕,之后,去了医院,拍了ct,开了药,吊了三天吊瓶,共花了两千多,期间他们没有人打电话问,更没有人来家看我妈?现在好点了,我们那着收据和病历本,到学校食堂找负责人,报医药费,他们拒绝赔偿(食堂私人承包的),态度非常恶劣,当初跟食堂签了劳动合同,说是给上工伤一险,但什么凭证都没有,
请问:〈1〉这算是工伤吗?他们是否有责任报销医药费用?
〈2〉我歇这几天是否有工资?
〈3〉我现在如果辞职他们是否可以给我补偿?
再线请求您们的解答和帮忙,多谢了!!!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3-31-状态:未解决]
袁晓东律师的解答:

首先要确定和你签署合同的主体,是劳动关系还是个体的雇佣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在工作中受到的意外伤害属于工伤,如果是雇佣关系,可以直接走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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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镜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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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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