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在01年7月16日经朋友介绍到淄博一家酒店做总经理,起初约定每月工资8000元,先发每月4000,年底补齐,当时朋友介绍就没签协议。在2011年1月30号,老板突然提出,明年来不来都可以,只给了我1万奖金,在我坚持下又给了我不到9000元.请问律师,这样做合法吗
我想和不懂法的老板对薄公堂,要求1,.每月补发双倍的工资2.没有提前通知补发一个月工资3补交保险
补充提问:
我通过仲裁还是监察?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4-05-状态:未解决]
袁晓东律师的解答:
1、可以要求补发双倍工资,但是期限最长是11个月;2、可以主张没有履行提前通知解除合同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3、缴纳保险是单位的义务,如果没有缴纳,可以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