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在01年7月16日经朋友介绍到淄博一家酒店做总经理,起初约定每月工资8000元,先发每月4000,年底补齐,当时朋友介绍就没签协议。在2011年1月30号,老板突然提出,明年来不来都可以,只给了我1万奖金,在我坚持下又给了我不到9000元.请问律师,这样做合法吗
我想和不懂法的老板对薄公堂,要求1,.每月补发双倍的工资2.没有提前通知补发一个月工资3补交保险
补充提问:
我通过仲裁还是监察?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4-05-状态:未解决]
袁晓东律师的解答:

1、可以要求补发双倍工资,但是期限最长是11个月;2、可以主张没有履行提前通知解除合同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3、缴纳保险是单位的义务,如果没有缴纳,可以补交。

我咨询袁晓东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镜凯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袁晓东律师 > 袁晓东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