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隆达603665收到证监会拟处罚决定,股民如何办理索赔

时间:2023-10-29 13:39:23  作者:荆华律师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案件起因

2023年10月25日晚间,康隆达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22年10月28日,康隆达及公司原董事长张间芳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2023年10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55号)。


康隆达涉嫌违法事实如下:

(一)张间芳涉嫌未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合作备忘录》事项,导致康隆达未及时公告。

(二)康隆达涉嫌未及时披露《终止合作基础协议》所涉上市公司重大风险专网通信业务系隋田力方主导的自循环业务,产品未真实销售,无终端运用。

(三)康隆达2020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申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荆华律师提示:根据证券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存在虚假陈述并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因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而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索赔条件和报名途径

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8月1日期间买入股票,并在2021年8月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继续参加索赔(以上仅供投资者参考,最终应以法院认定为准)。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以搜索公众号 索赔诉讼团 报名登记参加索赔。

本文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请谨慎辨别风险。

需要准备的诉讼材料清单

需要索赔的投资者需准备的具体诉讼材料有身份证明文件、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公司股票打印到现在)、联系电话及地址邮编。对符合索赔条件、决定委托诉讼的投资者将进一步提供相关诉讼文件。

对账单包括的信息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成交时间、成交股票代码或股票名称、成交股数及余股、成交价格、印花税、佣金等。证券公司营业部需在每页都盖章或加盖骑缝章。证券开户办理确认单,包含沪深股票账户号码,资金账号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信息,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若没有现成格式,请打印上股东名字、身份证号码、股东账号,加盖证券营业部章。

作者简介:

荆华律师,上海申渝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长期专注各类期货、私募股权、金融、消费者维权等诉讼或仲裁争议,特别是在证券金融纠纷方面有十余年办案经验。本文仅为笔者律师在处理类似案件的一些观点和建议,仅为参考。如投资者遇到实际法律纠纷问题,也可以直接将情况反馈给律师,以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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