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
时间:2013-07-30 11:37:17 作者:王磊律师 文章分类:交通事故
虽然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有交警部门对各方责任情况的认定,但是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法律性质上属于事实证据,因此当事人不能提出行政复议,但可以根据有关法规,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责任划分部分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交通事故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 进行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的机关为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上一级公安交警机关。根据我们所代理的复核经验,死亡案件一般维持原责任认定。其他受伤案件则视情况而定,如有错划责任,一般会更改。 特别提醒: 在我们实践中,上海,对由简易程序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能提出复核。所以我们提醒上海的交通事故受害人,如果确实受到较重的伤害,一定要求交警按一般程序作出责任认定,以保留自己申请复核的权利。 死亡案件的责任之所以难以改动,是因为死亡案件的事故认定书需要报市交警局,申请复核,复核的机关还是市交警局,所以几乎无任何推翻可能。另外,死亡案件还牵涉到肇事司机的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所以,死亡案件推翻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另外,因为事故认定书属于证据,当事人也可以在诉讼中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这一证据提出异议,是否采纳,由法官裁定。根据我们的经验,死亡时间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一般很难被法院推翻,受伤案件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认定被推翻的概率为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