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与加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后,能否再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你好,刑事案件(轻伤)案发一年半,公安局立案后久拖不决,总在侦查中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经调解受害人与加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后,能否再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3-07-27-状态:未解决]
邓卓锋律师的解答:

国家依法对犯罪分子进行刑事处罚,是其职责所在,也是一个国家之所以为国家的根由,所以不会因为受害人与加害人达成赔偿协议而免除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受害人与加害人达成赔偿协议,根据最新的两高三部文件政策,视情形可能不再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而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免除。刑事责任的免除,取决于加害人的各个情节而定。轻伤,依法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情况,3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安局立案后久拖不决,可以去检察院提起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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