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署劳动合同

律师您好:
我是一家餐饮店的店长,在此店面工作一年左右,老板一直未签署劳动合同,我找到仲裁要求赔偿双倍工资,但是老板不肯,请问我是否可以拿店面的营业额作为我的赔偿款,如果不行,那么我将如何获得这笔钱,如果我拿了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3-05-05-状态:未解决]
邢珂铭律师的解答:

通过法律途径判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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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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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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