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补办造成过户延期 是否属于违约

购买二手房 公积金贷款 初审后 身份证丢失 已办理补办手续 取得临时身份证 但房管局不允许用临时身份证办理过户 在等待二代身份证补发 由此造成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延期 是否属于我违约
合同未约定特定期限完成过户 但包含以下内容
申请贷款:解压后3个工作日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权属转移:批贷3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构成根本违约
提供证件等所需资料不完整、不真实或无效,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逾期履行义务超过15日
想问我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补充提问:
可是没有说明要在哪天办理完成过户手续啊 只是说了批贷3个工作日 现在还没复审呢啊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3-05-30-状态:未解决]
邢珂铭律师的解答:

不属于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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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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