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并扣除应有佣金
您好,我和我的男朋友是一家房地产销售公司的销售人员,今年上半年离职。我们在公司工作的时间内,不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在我们离职后,公司以离职为由,将佣金减半,原本应该是20000元的佣金打折之后只剩2千,我想咨询,这种情况可以不可以投诉。我们现已离开该公司,并进入新的公司工作,保留有原公司的工资卡,内有银行流水,工资记录可查,并与照片和影像资料证明我们曾在该公司工作。
补充提问:
那提请仲裁需要什么材料,需不需要花钱?谢谢您~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3-09-17-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