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华人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华人,目前受聘于一家总部在上海的公司,我工作地点是在北京办事处,受聘半个月内一直向总公司咨询如何办理就业签证,这段期间不幸发生工伤并被总部告知因为没有就业签证,公司不会报销就医费用,且这段时间的工资也没有,直到就业签证办好为止才可以正式上班,才会按正常工时发工资,这段时间我不用去上班。
请问您 我可以向公司或是北京劳动仲裁申请工伤报销和正常工资(包括疗伤期间)吗?
非常感谢您
补充提问:
感谢各位的解答,我现在并没有相关劳动合同,也没有录取通知书,请问这种情况下 还可以找仲裁吗?有更好的办法把工资要回来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3-10-31-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