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有问题吗?

公司发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内容如下:
我们双方于2012年12月3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2013年12月31日期限届满,单位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现通知你终止劳动合同。
终止劳动合同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请你于接到本通知后至终止劳动合同前,按照公司规定及时办理工作交接等相关手续,并按工作交接终结单领取经济补偿金。
特此通知。
这样的通知书没有提出细节经济补偿,是否合法?对我个人有保护作用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3-12-11-状态:未解决]
邢珂铭律师的解答:

该通知合法。

我咨询邢珂铭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邢珂铭律师 > 邢珂铭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