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无效
我2012年在门头沟区买的一套房子.通过中介签定的居间合同,该房屋至今还没有完工,没有房号,2014年1月房主到法院把我起诉,
案由:确认合同无效。。
事实和理由:该房屋为在建的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现房屋尚未完工交付,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该房屋不能出租,转让及买卖。并且按照门头沟区政府下发的《关于严格禁止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违规上市私下交易的公告》第一条:“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在未征得政府批准的情况下禁止上市私下交易。三方签定该房屋买卖合同是违反嫠法规的规定,也不符合棚户区改造的方针政策。要求法院判决三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及补充协议无效。。。。。
请问我什么反驳
他的公告是2013年10月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4-01-19-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