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能变相收中介费吗
律师:
您好!
2013年8月12日,我在中介公司和买房人签下了卖房合同(合同不是本市的统一合同),但卖房人不是房屋产权人,也没有授权委托书,此房还在抵押期,合同有效期是2014年5月30日。但最关键的是,签定合同前中介和卖房人以租户不在家联系不上没让我看到房,而是让我看了同楼栋同户型的房子,并告之我此房在出租,租房到期日为2014年5月30日,卖房人承诺到期腾空房屋交鈅匙给我。由于买房心切就没有计较,就签下买房合同。事后,我找到租户并告之租房到期日(但租房合同又是房屋产权人和物业公司签的,不是和租户签的),租户却告诉我说,他们是拆迁户,是拆迁办安排他们进来住的,他们的房子问题没解决,到期不会腾退,几时他们的房子安置得他们满意了几时搬,住个7、8年不搬也有可能。后经同卖房人协商,卖房人同意解除合同,但中介说我们之间解除合同还是要收中介费,当初签合同时我已交2万元定金给卖房人,卖房人已交中介1万元物业押金,中介不退还卖房人的1万元物业押金,卖房人就不能退还2万元的定金给我,合同就不能解除。请问中介收中介费合法吗?
还有一个问题,房产证房屋的地址和合同房屋的地址不符,买房人没有授权委托书,这个合同是有效合同吗?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3-09-22-状态:未解决]
吴小燕律师的解答: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先要审查一下你与中介的合同或协议。有约定从约定。中介如有欺诈或失职的过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