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9-02 15:39:15 文章分类:赔偿标准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地铁站北广场雅致路215号置业大厦7楼,闵行区人民法院旁,手机15921219899.
上海市10强所、市级文明所、市级先进所,人身损害律师团队,提供最专业的交通事故纠纷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交通肇事方面的法律服务,是您最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成功承办过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数百起。
新闵所成立于1985年,位于闵行区莘庄地铁北广场,2008年,新闵已跃居在上海900家律所前5位,并屡获“上海市先进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文明律师事务所”、等殊荣。
交通事故的医疗费赔偿应该怎样算呢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伤者需要到医疗机构治疗,因此产生了医疗费用。医疗费主要用于个人,是指个人身体遭受损害后所接受的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必须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医药费、治疗费、手术费、检查费、住院费、代用器官费及内固定器材费、再次手术费等。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医疗费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医疗费不仅包括过去的医疗费用,如治疗费、医药费,也包括将来的医疗费用如康复费、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医疗费包括的具体项目如下:
1、挂号费:包括医院门诊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费等。
2、医药费:指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
3、检查费:检查费是指为确定伤情而收取的费用,包括为治疗所需和各种医疗检查费用,如血液检查费用、透视费用、CT费用、B超费用、彩超费等。
4、治疗费:即受害人接受治疗所支付的费用,如换药、打针、理疗、手术、化疗、矫形、整容等费用。
5、住院费:是指按住院标准入院而由医院收取的床位费、水电费等费用。
6、其他费用:如器官移植、专家会诊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