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庄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时间:2015-09-02 15:45:01    文章分类:赔偿标准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地铁站北广场雅致路215号置业大厦7楼,闵行区人民法院旁,手机15921219899.

上海市10强所、市级文明所、市级先进所,人身损害律师团队,提供最专业的交通事故纠纷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交通肇事方面的法律服务,是您最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成功承办过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数百起。

新闵所成立于1985年,位于闵行区莘庄地铁北广场,2008年,新闵已跃居在上海900家律所前5位,并屡获“上海市先进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文明律师事务所”、等殊荣。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律师费收费问题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这里我给大家探讨一下。

1. 1

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和证据

根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误工费是按照受害人的因遭受人身损害而造成收入的减少,往往根据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至于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以受害人有无固定工作为分水岭,分别采取不同的计算标准:

步骤|方法

1.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在主张误工费时往往通过工资条、单位出具的证明来佐证自己的应得收入。但是,除去应得收入证明,受害人还需要提供实得收入证明,因为误工费实际上应该等于应得收入减去实得收入之差。因为有些受害人虽然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需要住院治疗耽误工作,但是其单位如果照发工资无误的话,那么实际上受害人的并不存在实际收入的减少,亦不存在主张误工费的理由。所以,受害人在主张误工费时,证据方面须提供应得收入与实得收入等相关证明

2.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执业机构: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闵行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吴宇律师 > 吴宇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