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交通事故律师:交通事故举证责任的分配

时间:2015-09-02 16:18:09    文章分类: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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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10强所、市级文明所、市级先进所,人身损害律师团队,提供最专业的交通事故纠纷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交通肇事方面的法律服务,是您最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成功承办过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数百起。

新闵所成立于1985年,位于闵行区莘庄地铁北广场,2008年,新闵已跃居在上海900家律所前5位,并屡获“上海市先进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文明律师事务所”、等殊荣。

交通事故举证责任的分配

 1、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引起的诉讼中,机动车一方承担肖证责任的事实有:

  (1)本方没有过错。假如机动车一方不能够证实自已没有过错,那么以为机动车一方有过借。

  (2)非机动车、行人一方存在过失或者故意。假如机动车一方不能够证实非机动车一方存在故意或者过失,那么以为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没有过错。

  (3)本方的损害 事实。

  (4)本方的损害事实与非机动车、行人一方的行为有因果关系。

  2、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引起的诉讼中,非机动车、行人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的事实有:

  (1)本方的损害事实。

  (2)本方的损害 事实与机动车一方的行为有因果关系。

执业机构: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闵行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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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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