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护理费应该如何算?

我母亲80岁,身体健康,在兰州下公交车时因司机停车不稳摔倒,造成股骨头断裂,做了人工置换手术. 交警大队已出具责任书判司机负全责。现手术以有近两个月,我母亲可以借助助步器行走。目前公交公司有派全天看护(因我不在兰州)。看护只有两个月。我们打算提出赔偿, 伤残鉴定定为8级, 那么护理费应该如何算?因为我母亲不大可能恢复到自理的状况-出外必须有人陪,需要请人帮她做饭及照顾她的日常生活。

谢谢

咨询者: 甘肃  [咨询时间:2014-07-28-状态:未解决]
胡晨洲律师的解答:

一般是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x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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