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交通事故纠纷
今年3月初,我骑电瓶车上班在非机动车道自北向南行驶途中经过十字路口,见是绿灯便直行通过被一辆同向行驶过来的小轿车右转撞上造成两车受损,我被撞伤。在医院诊断为骶骨骨折,住院7天出院休养,两个月不能参加劳动。交通队给出的事故认定书上我负次要责任,认定书错字有1处,之前没有察觉,因为是别人代签的,当时我在医院,并且对调解结果不满意。是否可以推翻,重新调解,或者走法律程序。
补充提问:
你好,非常感谢,但是我的事故认定书是我老公给我代签过的,不过委托书没有在交警那里,我的赔偿只能听凭保险公司的赔付吗?当时交通信号灯市绿灯,我才通行的,责任判定上却说我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次要责任。这样合理合法吗?是否有误。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5-04-03-状态:已解决]
罗艺允律师的解答: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要求两个同时赔偿,对于调解结果不满意你可以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