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索赔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姨在饭店打工,不小心菜刀掉在脚上,把三根筋砍断了,医院给接上了,现在是第六天,饭店说让明天出院。就给两个月我姨的工资4200元。我想问一下,我们还可不可以申请别的赔偿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5-08-13-状态:未解决]
罗艺允律师的解答:

属于工伤,饭店要承担新颖的责任,具体还要看是否构成伤残。如果构成可以按照工伤等级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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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新疆疆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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