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要求退聘金和首饰合理吗?

你好,我和男方经家人介绍不到一个月就领证结婚了,婚后生活10天左右,因签证原因要回日本。在日本到现在有半年多,因为各种原因吵架,我受不了提出离婚。他也同意,但是要求把聘金和金首饰退给他,这要求合理吗?
补充提问:
婚后,他还买了一辆车,那结婚没造成他生活困难的说法。而我也想尽快离婚,全不退的话,他应该不会签字离婚。退一部分,大概退多少比较适合?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5-09-06-状态:未解决]
罗艺允律师的解答:

你们已经领了结婚证,并生活到了一起,你可以拒绝返还,但是如果因男方给了聘金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一般退还部分聘金,但是五金是属于赠与行为,可以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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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新疆疆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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