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工资问题

我现在怀孕37周了,要请产假,公司制度规定产假3个月,发给社保工资。我合同上签订工资是5000元。这个所谓的社保工资应该怎么界定?我应该按什么标准来跟公司谈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6-01-22-状态:未解决]
罗艺允律师的解答: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我咨询罗艺允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新疆疆诚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新疆 乌鲁木齐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知识产权 股份转让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罗艺允律师 > 罗艺允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