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在转正时,部门领导和我谈工资,后来我追问是否由绩效和年终奖,他说是的,但年底了,部门里其他同事都发放了年终奖,只有我没有,询问后,他说我成长慢、表现差,都是考评的结果,询问由哪些考评条件,他没有提供?
2、2019年到2020年1月周末加班,现在累计有9天,平时也不给调休,是否可以维权?
3、现在因疫情在家办公,天天培训,要求写小结,没有标准,要求当晚12点提交否则扣100元。没有给与评价标准,只是他觉得不合格就不合格,在提交小结后,发布2次不合格扣200元,3次不合格扣500元,3次以上进行降薪或劝退。但。请问这种部门领导是否由这个处罚权?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20-02-13-状态:已解决]
罗艺允律师的解答:

你好,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管理。若你与自己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条、第10条的规定,可以通过调解、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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