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

与老公签订了婚前协议,约定婚前个人资产归各自所有,我婚前有一套房产,他又将另一套房产以赠与方式过户给我。现在是他主动要求离婚,他要求撤回赠与,请问婚前协议的约定有效吗,他有权撤回赠与吗
补充提问:
他现在一个人在外租房住,并且收入不稳定,他以生活有困难为由提出经济补偿,可以被接受吗?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3-09-03-状态:未解决]
王立丹律师的解答:

1、婚前协议有效,房产过户后一般不能撤回
2、您老公生活困难应给予经济补偿不是法定撤销赠与的条件,但在离婚是法官综合判断的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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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湖北华忠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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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债权债务 名誉侵权 刑事辩护 工商查询 调解谈判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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