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想提出离婚,男方因担心家庭孩子抚养问题没有回应,已分居
结婚多年来,孩子快5岁了。结婚多年来,孩子快5岁了每月只给几百元的生活费之外,其余双方财产都在男方手上掌握,但男方将多年财产进行挥霍已空无几,其中还发现其对生活的不检点,家庭矛盾吵架每年不断(多年来吵架,矛盾,分居的事情断断续续),在女方及家人的多年劝说下无悔改(给过男方很多机会)。
给女方生活及心理上造成很大伤害,故女方想提出离婚,不用赔偿,但要求将孩子及抚养权都判给男方,这样是否可行,是否有胜率???
补充提问:
孩子现在是老人在带着,之前夫妻双方都在外貌工作,但双方的所赚的积蓄都在男方手上,每月只给几百元给女方用。
男方现在是不想离,逃避责任,家里的积蓄挥霍无几,也不想将孩子的事情全揽自己身上。但是女方之前受到很严重的身心伤害,所以想离婚撇清关系,孩子及抚养权都给男方。如果上诉,这样的要求是否有胜率,求解!!!!!!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4-02-17-状态:未解决]
王立丹律师的解答:
可以这样操作,如果双方都不想抚养孩子,法官会根据是否有利于子女的成长综合判定孩子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