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专利申请,不同的审查结果,怎么办?

专家您好:
本人就一发明同日递交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发明专利申请,现在实用新型已经授权,其专利权评价报告结果为:权利要求1-4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但是最近收到的发明专利申请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却说,权利要求1-4没有新颖性和创造性。 现在该怎么办?如何陈述。专利名称是:新型防凝水蒸格,申请号分别是:201220251555.X ;201210180103.1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4-01-27-状态:未解决]
吕志斌律师的解答:

实用和发明的评定标准是有区别的,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

我咨询吕志斌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丰台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知识产权 不当竞争 招标投标 名誉侵权 招商引资 文书起草 私人律师 工商查询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吕志斌律师 > 吕志斌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