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未给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你好,我在深圳一公司工作了5年,公司未按与我签订合同工资计算加班费,只是按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请问我可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吗,可以要求那些方面的赔偿?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5-10-25-状态:未解决]
樊峥民律师的解答:

可以,要求公司足额支付和加班费,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我咨询樊峥民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陕西合恒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陕西 西安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樊峥民律师 > 樊峥民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