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与承包经营合同区别应适用的基本原则

时间:2014-11-06 09:33:09    文章分类:法律咨询

劳动合同与承包经营合同区别应适用的基本原则

区分劳动合同和承包经营合同应当适用以下基本原则:

1、审查当事人之间的基础法律关系;即劳动者是与哪一个单位签订合同、建立相应的法律关系的。没有签订合同的,则按照法律法规中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之间是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进行审查和认定。应当明确的是,劳动者不能同时与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2、审查法律关系的实质内容。主要审查劳动者的三保一金,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是由哪一个单位负责代扣并负责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有关机构缴纳。因为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则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及时为劳动者申报补办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

3、结合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内容,即当事人诉请的请求权基础进行最终的认定。如当事人选择依据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向用人单位主张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因除名、辞退、辞职、自动离职以及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规定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如当事人选择依据承包经营合同约定,主张承包经营收益的,应属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执业机构:山东全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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