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1-13 11:21:53 文章分类:专家论坛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