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士峰律师文集
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损失如何主张?
时间:2014-12-17 11:41:05 文章分类:专家论坛
《山东省实施办法》第六十五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按照伤情和实际损失先行赔偿。机动车未参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按照伤情和实际损失先行赔偿。在国家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实施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原文链接:
http://gongshifeng.fabao365.com/article/view_14222_163735.html
宫士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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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知识产权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合同审查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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